在政府高層嚴詞抨擊「假消息、假新聞」下,國安局長彭勝竹日前在立法院證實,已開始監控特定社群。國安系統龍頭的這番發言,立即引發在野陣營議論是威權復辟;同時間,學術界、教育界、文化界也都有人發聲,提出諸多「打假」藥方,包括:強化媒體識讀教育、建立事實查核機制、培養資訊思辨能力等等。根據彭勝竹發言、國安局新聞稿內容,目前國安系統情蒐範圍,包括:詆毀國家元首、擾亂社會秩序等四大類。然而,在一片「打假」中,有一種「官方消息」是以正義為面具,但有時部分內容似真似假、或真中有假,以致為禍百姓,甚至殃及全民。舉個實例來說吧。民國104年6月3日凌晨4時27分,在台中市四川一街的全家便利超商前,有竊賊趁一對夫妻入店購物時,偷走他們轎車內的女提包。這對夫妻渾然不覺,行駛一段路途後,才發現皮包被偷,損失2萬多元財物。這段有具體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的案情,是女失主向警方報案時說的;她為了證明所言不虛,在警詢筆錄上簽了名。不過,她說的是不是真的,必須經過調查。警察調閱超商及附近沿街的監視器,看到一名重機騎士下手行竊。警方因此證明了:女子遭竊是事實,筆錄記載內容也是真實的。小偷是誰?警方查到「阿廖」涉有重嫌。因為,在案發當時,他騎重機出現竊案現場附近;而且,他的車牌有不明物體遮蓋。警方根據沿街監視器影像,一路追查他的行車動態,當他行經文心路3段、櫻花路口時,一陣風吹起覆蓋車牌的東西,員警看到了車號,因而「逮」到了阿廖。這段內容也是真實的,因為有監視器畫面佐證。阿廖矢口否認行竊,但檢察官認定他就是小偷,起訴了他。不過,起訴書的內容,都是真實的嗎?這個案子裡,有一幕鏡頭明顯可見:監視器影像中,小偷是穿著一身黑色衣褲的男子。但是,監視器畫面也顯示,騎車經過竊案現場附近的阿廖,當時身穿的是淺色衣褲。小偷、阿廖的衣著顏色差異甚大,檢察官沒發現嗎?有,檢察官發現了。既然兩人所穿的衣服顏色懸殊,為什麼阿廖還會被起訴?檢察官提出了說明:阿廖應該是在行竊後立刻變裝。檢察官敢這麼說,有人證、事證、或物證嗎?並沒有!直到辯論終結前,檢察官始終沒有針對這部分提出補充證據(台中地院判決書,104年度易字第1389號,判決理由四之(二))。也就是說,檢察官是在沒有證據下,硬說阿廖是變裝、是小偷。法官判決阿廖無罪。檢察官沒有上訴。全案一審無罪定讞。這是一件芝蔴小案,當初檢察官起訴時,沒有記者報導,所以沒有形成「假新聞」。但是,這份起訴書裡,有真實的失竊案情,有夾雜著部分錯誤的篇幅,這樣半實半虛、內容失真的起訴書,依照維基百科的定義,已經符合了「假消息」。此案經司法審理後,已經獲認證為「真冤案」,並且殃及全民;因為,阿廖當初被羈押21天,全民必須付給他4萬2000元刑事補償。這筆補償金雖然不高。但令人憂慮的是,阿廖既然是無辜的,那麼,真竊賊是誰?案發迄今兩年多了,他是否仍不斷的在台灣某個角落「擾亂社會安定」?還有,此案只是台灣每年數十萬件起訴書中,唯一有這般「真中有假、假中有真」的起訴書?噢,對了,這件冤案並不是假消息。因為,連刑事局都鑑識指出,監視器光碟由於影像模糊不清,無法辨識阿廖就是小偷(刑事警察局鑑定書,刑鑑字第1050084344號,民國105年9月19日)。既是如此,阿廖為什麼還會被起訴?他會被起訴,不正凸顯有假消息的元素?看來,學術界、教育界、文化界對於「打假」所提供的諸多藥方,也同樣適用在部分的起訴書上。更多論壇文章 誰是陳其邁的「王牌豬隊友」? 認真談談「又老又窮」的意義 普悠瑪、北醫大火—誰能給基層一個肩膀? 「不願役」不僅只是台灣而已 高雄市長選舉的戰場實況 ______________【Yahoo論壇】係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>>> 投稿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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